经调查,杜洪春在云南省丽香高速建设项目拖欠1名工人工资10000元。属于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所列之行为,现决定将杜洪春(身份证号码:522427199306081XX6)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时间自2019年4月29日起,列入期限为1年,“黑名单”信息将在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云南)等平台上予以公示并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云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可以自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公布后6个月内向迪庆州劳动保障监察科提出异议申请。
(一)认为公布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二)公布内容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公开的。
联系人:赵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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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云南省香格里拉市思给落巷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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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