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期
2016年1月12日
维西县人社局开展专项检查
保障春节前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为确保2016年春节前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部、省、州等八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维西县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联合相关单位与各乡镇同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在专项检查中结合我县实际,重点以建筑、交通、水利施工和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及未按照《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建立“工资保证金”的建设项目。对我县用工相对集中的超市及各大酒店、房地产公司、砖厂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1户,在检查过程中存在拖欠工资情况的1户,涉及人数60人,涉及金额40万元;存在拖欠隐患的5户,涉及357人,涉及金额860万元。针对以上这些情况及存在隐患的投资建设项目,县人社局严格履行职责,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同时未按《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要求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而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工程,将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全面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专项检查组在抽调了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后,针对检查工作中存在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部署:
1、各乡(镇)要结合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督查工作,把本次检查的督查作为农民工工作服务工作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按照目标要求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使广大的农民工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防止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2、各成员单位在各自领域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要加强沟通、通力合作,成立相应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再次认真实施专项检查、查找存在的隐患、对矛盾隐患较大的要分析原因、列出问题清单进行重点跟踪、研究化解矛盾具体措施,并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及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派出联合督查组赴各乡(镇),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