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退回
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告
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有关规定,现就依法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核查,包建军、吕龙、苏晓平、余鹏4人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2026年6月24日,我中心已向4人户籍所在地寄送的《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包建军、吕龙、苏晓平已由相关收件地代收,余鹏为本人签收。截至目前,上述4人仍未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以公告方式送达本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4人在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退回以下指定账户(户名: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迪庆藏族自治州社会保险中心;柜台办理转账账号:241698010400276490000000002,手机银行转账账号:2416980104002764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迪庆香格里拉支行)。拒不退还的我中心将按规定提请行政处罚并纳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由相关部门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04号)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有欺诈骗保情节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0887-8881963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思给洛巷8号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3日
迪庆州(本级)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期数 | 金额(元) |
1 | 包建军 | 533421********2111 | 2022 .08-2022.09 | 2700.00 |
2 | 吕龙 | 530113********0338 | 2025.10-2025.11 | 2826.84 |
3 | 苏晓平 | 533423********1517 | 2025.08-2025.11 | 1737.98 |
4 | 余鹏 | 532326********163X | 2024.02 | 424.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