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两后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易地搬迁劳动力等群体,聚焦乡村振兴、康养服务、生态保护、旅游服务等地方产业发展和劳动力就业意向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100%开展培训服务,做到“应培尽培”。
符合条件的人员(脱贫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失业人员、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转岗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八类人员”)每年可参加不同职业、不同工种的2次的免费职业培训。目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逐步向社会化培训、社会化评价转变,具体实施培训评价工作的,是经人社部门审批,具有相关职业工种培训、评价资质的用人单位、民办培训机构、社会化评价机构和技工院校。人社部门对其开展培训和考核评价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培训效果。如果有意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
一是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劳动者,由乡镇、村委会征集培训需求、意愿,通过各乡镇将个人培训意愿汇总后制定培训计划,报县级人社部门。县级人社部门按照各乡镇培训计划,委托职业培训招标入选培训机构适时组织培训,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的,人社部门将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二是人社部门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向社会公布拟开展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种,凡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劳动者,可采取向人社部门申请,或登录“技能云南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云南省政府救助服务平台”查找符合自己需求的培训工种报名参加培训,人社部门视申请人数适时组织开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类培训,可咨询相应的实施部门报名参训。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2022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根据不同证书种类、不同等级,最高可享受6000元的职业培训政府补贴。
三是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八类人员)在省内选择经人社部门备案的有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采取自主形式参加培训获取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等相应证书的,可凭证书、培训缴费凭证等,通过登录“技能云南职业培训平台”向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补贴。
四是我们支持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可与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合作,或由经人社部门审批成立的企业培训中心组织本企业职工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企业职工符合参加失业保险时限要求的,职工个人在一年内可凭取得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向参保地人社部门申报培训补贴(展翅行动)。
五是企业职工可与省内技工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对象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转岗和技能提升等人员。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方式共同培养学徒,培养期1-2年,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证书。人社部门对符合新型学徒制培养要求的企业,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