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迪庆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结的一件工伤案件中,被申请人公司在裁决结果履行期内,分别向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和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为高效快捷的处置好存在的争议问题,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仲裁院充分发挥裁审衔接机制作用,共同联动、在充分分析案情,找准问题根源所在后,召集双方当事人,以各自业务领域法律法规向当事人做专业性讲解与协调、分析利弊关系,与案件当事人庭外进行沟通协调。最终通过工作人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化解心理积怨达成案外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公司当即撤回了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和基层法院民事诉讼。

该案件在多方协调联动后,不仅减少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等的前提下,又节约了审判资源,达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社会效果。今后州仲裁院将不断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项目工作法”,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仲裁的独特优势,通过助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