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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41453373R/202200476
文  号
来 源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2-09-02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2-09-02 11:26     浏览次数: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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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单位0.7%,个人0.3%)的政策1年,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430日。

二、社会保险缓缴政策

(一)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至其他17个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三、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

加大稳岗返还支持力度,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继续推行免申即享业务经办模式。

四、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202211日至1231日,累计出现1()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县(市),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五、发放扩岗补贴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的标准,向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六、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执行期限至20221231日。 

七、继续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

八、大力支持职业技能培训

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年以上,并且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不足的统筹地区,在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可提取累计结余4%左右的失业保险基金至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提取期限至20221231日。

九、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202211日至12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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