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有关企业及个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公告
经调查,云南林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在云南省香丽高速公路5标段承包工程中拖欠16名劳动者劳动报酬237184元;李洪伟在云南省香丽高速公路第5标段工程中拖欠20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52554元。属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所列之行为,现将云南林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代码:91530100MA6K6RRN2X)、法定代表人李祝林(身份证号码:432503196710076XX3);李洪伟(身份证号码:532926198412050XX5)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时间自2020年7月2日起,列入期限为1年,“黑名单”信息将在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云南)上予以公示并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云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可以自拖欠工资“黑名单”公布后 6 个月内向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异议申请:
(一)认为公布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二)公布内容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公开的。
单位地址:云南省香格里拉市思给落巷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
邮编:67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