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41453373R/202300526
文  号
来 源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3-04-04
关于鼓励全州企事业单位申报认定就业见习基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4 09:54     浏览次数:4647   
字体:[ ]
打印

关于鼓励全州企事业单位申报认定就业

见习基地的公告

就业见习是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鼓励设立就业见习基地,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现将申报认定就业见习基地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基地的认定、清退

(一)见习基地的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有长期接收见习人员进行就业见习的积极性。

3.有良好的见习场所,能够提供10个以上的有一定技能的见习岗位,有利于提高见习人员就业能力。

4.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

5.能够为参加见习的人员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申报见习基地需要报送的主要材料

1.提交《迪庆州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包括对见习人员的管理、生活补助发放、见习情况考核及鉴定等)。

5.单位简介(见习基地认定条件中的事项,如报送的主要材料中不包含,在单位简介内容中进行体现)。

(三)见习基地的清退条件

1.超过一年未提供见习岗位、未开展见习活动的见习基地。

2.经人社部门考评,认为不再适合开展见习业务的单位。

以上情况,一经核实认定,制发清退通知,并进行公示。

   二、见习对象和期限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3、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按规定给予省级就业见习补贴150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再提高500元。

四、申报时限及联系方式

请申报见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于2023年6月30前提交申报资料,县所属企事业单位报至各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州所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报至迪庆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


迪庆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陶 海

联系电话:0887-8222557

香格里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成雪萍

联系电话:0887-8231105

德钦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安 嫄

联系电话:0887-8412002

维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施继龙

联系电话:0887-8629210


附件:迪庆州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思给洛巷8号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